加大审计移送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

    发布时间:2019-12-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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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摘要: 近年来,安徽省审计厅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移送力度,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17日,安徽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费明清做客安徽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新修订的《安徽省审计厅审计移送工作暂行规定》,就相关情况与网友进行了沟通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安徽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当前,审计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审计查出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审计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尖兵、利剑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安徽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费明清,来跟大家聊一聊关于审计移送工作方面的相关话题。费总,欢迎您!

     

    费明清: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近日,安徽省审计厅修订了《安徽省审计厅审计移送工作暂行规定》,请您介绍一下本次修订的背景?

     

    费明清:2014年5月,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审计厅审计移送工作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印发以来,我厅以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契机,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揭示力度,移送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单位查处了一批重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审计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018年,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职责调整由新成立的各级国家监察机关行使,同时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并优化审计机关的职责。监察体制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暂行规定》对审计移送工作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形势需要。为更好地在反腐败等领域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等机关的协作配合,保障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有必要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

     

    主持人:根据您的介绍,我们大致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就是审计移送必须与国家立法演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特别是要与机构职能的调整相适应。

     

    费明清:您的理解没错。本次修订,在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同时,也将审计移送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吸纳写入新的《规定》,修改、调整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表述,以便更好地与法律法规、宏观政策相衔接,使移送工作运转更加科学高效,进一步推动审计移送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例如在移送工作的目的中增加了“强化审计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作用”这一条,将移送事项的依据由“法律、法规、规章”修改为“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又比如说根据《监察法》关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管辖权的规定,明确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当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同时根据单位和人员级别移送对应的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及部门党组(委)处理等等。

     

    主持人:上面您跟我们解释了移送给谁的问题,那么,移送之前审计机关内部如何分工,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呢?

     

    费明清: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由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审计机关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审计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是正确履行反腐倡廉职能的重要手段。根据《暂行规定》,审计机关综合法规部门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审计移送工作相关管理办法、与受理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牵头办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事项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审计移送处理书、提供移送事项相关证据材料并跟踪移送事项办理结果;审理部门负责对移送处理事项涉及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证据等内容进行审理;省厅其他部门根据厅机关加强审计工作联系办法的要求,协助上述部门做好与相关主管机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

     

    主持人:为确保移送事项得到落实,《暂行规定》又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呢?

     

    费明清:为确保移送事项得到落实,《暂行规定》有三方面措施,一是从职责上明确了综合法规部门、移送事项承办部门各自不同的跟踪落实责任。二是强化了移送办理结果的跟踪落实机制。三是规定了移送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确保厅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能够及时掌握移送事项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处室、人员跟踪落实移送事项。

    总的来说,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慎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加大审计移送力度,强化追责问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规范运作,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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